为保障工程训练中心的实践教学、人才培养工作持续稳定运行,根据工程训练中心建设发展需要,经研究,拟面向校内教职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或兼职实验技术岗位5人,其中专职人员不超过2人。
二、招聘对象
我校在教师岗或实验技术岗有过任教经历三年以上的在岗教职工(含事业编制、合同全职聘用及人事代理人员),经现所在部门同意,可报名应聘,具有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报名应聘须经组织部门同意。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2.热爱实践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有高度的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及实践操作能力,有实践创新教学成效、成果者优先。
3.具备下列某一或多个学科专业背景:计算机与人工智能类,电子信息与电气控制类,机械、纺织与土木建筑工程类,产品、艺术设计类等;具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或在学生创新竞赛活动方面有突出业绩;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为1980年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2025年6月30日前个人填写《南通大学校内调动审批表》或《南通大学教学科研岗人员兼任实验技术岗工作备案表》(填写教学科研兼任人员参照《南通大学关于鼓励教学科研岗人员兼任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通大人〔2024〕18号)执行),并由现所在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后送至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2.人力资源部会同工程训练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专职)。
3.由工程训练中心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要求,通过面试或笔试等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专职)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人力资源部根据工程训练中心考核意见,对拟录用人员(专职)名单进行公示。
5.人力资源部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专职)办理校内调动手续或教学科研岗人员兼任备案。
附件2:南通大学教学科研岗人员兼任实验技术岗工作备案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