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招聘公告

发布者:李安琪发布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13

南通大学,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人事代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开考比例

序号

专业名称

岗位类别

工作职责

招聘人数

1

护理专业

教学科研岗

承担护理学专业本科教学、实训和科研工作

1

2

康复专业

教学科研岗

承担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教学、实训和科研工作

1


各岗位开考比例初定1:3,符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学校研究决定取消相关岗位招聘或降低开考比例。

二、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其他要求:

【技能、资格要求】:应聘护理学专任教师岗位须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学历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须毕业于护理或康复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性别要求】:不限。

三、报名方式

填写《南通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于7月5日前发送rsk@ntu.edu.cn邮箱(报名表以“应聘-应聘者姓名”命名)。报名表中须附相关材料扫描件。

注意填写准确信息,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并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2.考核:考核方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南通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https://hr.ntu.edu.cn发布。

3.体检与考察:根据招考人数及考生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4.公示与录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进行递补。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南通大学人力资源部,电话:0513-85012082。

监督:南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513-85012062。

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南通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后续公告及通知均通过网页发布,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s://hr.ntu.edu.cn,期待您的加入!

附件:南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南通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