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5-2016学年度)

发布者:吴锋发布时间:2015-10-04浏览次数:1650

本年度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南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根据南通大学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南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等。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到2016年8月31日。本报告由南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ntu.edu.cn/)对社会发布。

一、概况

学校党政一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中,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重大决策透明度,努力拓宽渠道、实现信息公开多途径,助推依法治校和学校改革与发展。

本学年度,学校除认真落实“清单”所要求的主动公开事项之外,还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办学治校过程中的重要信息。一是加强政策制定过程公开。例如在制定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过程中,分层面召开了四次座谈会,向全校师生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加强重点工作进展公开。例如学校网页开设专题,公开“两学一做”、人才招聘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2016年,南通大学还以新闻发布的形式面向全球招聘人才,公开学校人才工作相关政策和举措,取得了良好效应;三是加强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公开。例如通过学校新闻网、办公系统(OA)、校工会网站发布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以及校第三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立案情况与办理答复情况等。学校还创新举措, 推动学生参与学校事务民主管理,选派学生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参与讨论有关学生事务的决策,审议并通过了《南通大学学生参与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实施意见》。

(一)落实《清单》公开事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查

一是对照《清单》,梳理细化并明确各清单事项中的牵头落实单位。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学校各相关单位根据学校《清单》,查漏补缺,及时提交需要公开或更新的内容,切实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如实公开。二是将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与其他考核挂钩。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三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对照《清单》,对学校信息公开网各栏目、各单位主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网的建设。及时完善更新各子栏目的内容,及时发布学校就业质量、本科生质量报告,学校财务预算、决算,学校各类招生简章及就业率情况通报,方便公众查找重点公开信息。二是扩大校园网的信息公开范围。坚持公开校领导每周工作安排,公开学校各类文件及规章制度,加强学校重大事项和决策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学校管理工作公开透明。三是多途径及时公开信息。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党委扩大会议、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教师与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四是有效利用新媒介提高信息覆盖面和关注度。在校园网主页设置南通大学官方微博、微信链接图标,提高官方媒体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南通大学招生办”、“通大就创协”、“平安通大”等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及时公开师生员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在南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建立起由机关部处信息公开联络员和院系信息工作联络员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形成了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同时,还由校办牵头建立了“南通大学信息公开群”,经常性的与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进行业务交流,指导各二级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工作的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

(四)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

我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知情权事件的出现,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按照“学院、部门初审——主管职能部门复审——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分管校领导签发——公开”的程序进行信息公开,特殊情况需通过校保密委员会审查的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学校保密委员会负责对全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清单事项情况

学校设有“信息公开网”,在学校网站首页设有点击入口,主要发布学校重要新闻信息和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校园网办公系统设置“校内通知”、“每周安排”、“学校发文”、“部门发文”等栏目,2015-2016学年度共发布通知公告1252条,学校发文253个,部门发文104个,各类评选表彰、职务任免等公示信息251条。公开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办学基本数据,校领导分工,学校章程及教学、科研、人事等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发展规划、党政工作要点和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包括各类别招生简章,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及录取结果公示,高考录取信息查询渠道,高考分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最高分,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和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名单从网上撤下),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包括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受捐赠财产情况,基建、后勤、设备等招投标信息,2016年部门预算报告,2015年部门决算报告,收费信息及投诉方式等信息;

“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校领导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学校干部聘用名单,人事招聘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信息从网站撤下),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学生评优办法,学生违纪处分申诉规定,学籍处理申诉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处理申诉规定等信息;

“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名单,学术规范制度,学生和教师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信息;

“学位、学科信息”包括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自行审核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工作方案,自行审核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方案,拟新增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申报及论证材料(公示结束后,公示材料从网上撤下)等信息;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包括合作院校名单,部分合作项目简介,留学生学籍、居留及签证管理、公寓管理等制度等信息。

“其它信息”包括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等。

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网址链接见附件。

(二)其它信息公开

设置在校园网主页的“校长信箱”在2015-2016学年度共接收并处理有效来信126封,内容涉及本科生事务、研究生事务、学科科研、人事师资、外事交流、后勤保障等方面。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所有来信的处理,对于需要答复的信件由相关的职能部门分别进行答复,重要来信及时摘报学校领导。“校长信箱”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直接了解和沟通学校的渠道,并切实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

(三)公开的重点

1、招生公开

我校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全面囊括了“十公开”的基本内容,切实做到“阳光招生”。各类招生录取信息第一时间在校园网公布。同时,通过招办咨询电话提供考生个人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解答考生和家长疑问等。

我校按照不同招生层次将招生信息发布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ntu.edu.cn、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ntu.edu.cn、南通大学成教生招生信息网http://jxjy.ntu.edu.cn和南通大学留学生招生信息http://sie.ntu.edu.cn/。2016年学校推出“通大招办”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招生工作进度、录取名单公示、录取分数线等信息,内容上新增了“通大专业知多少”专题栏目,从办学优势、师资队伍、专业培养目标、主要课程等多个角度、全方位地介绍了各专业情况,提高了社会公众及广大考生和家长对南通大学的认知度。

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南通大学招生监察实施意见》、《南通大学网上录取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招生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组建了由主管校领导挂帅、纪委全程参与的招生录取团队,突出业务规范,注重团队合作,严格廉洁自律。

2016年我校本科共有 99 个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 30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杏林学院有 44 个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 16 个省市招生,共计招生 9507 人(其中普通本科 6517 人,杏林学院本科 2990 人)。招收硕士795人、博士17人、留学生102人。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2、财务公开

我校财务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南通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tdcw.ntu.edu.cn。财务处积极探索与创新财务服务新方法、新举措、新技术,适时更新财务处网页及财务管理查询平台内容,加强财务政策对外宣传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不同服务对象的手机短信平台,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信息沟通与交流。

学校大力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南通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南通大学财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南通大学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校园网“学校发文”和财务处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基建、设备采购在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tb.ntu.edu.cn/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学生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校园网上和公示栏同时公示;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在校园网以公示的方法予以公开;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则以学校发文的形式在全校公开;每年财务决算均在学校教代会上公布;学校财务处将政策法规等在网上予以公布,并印发各类宣传小册子,以方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和掌握财务政策和相关信息,自觉执行财务制度,从而严肃财经纪律。

3、人事公开

招聘工作公开。学校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专任教师、辅导员等,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方案均报江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备案,通过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网站和南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学校汇总网络报名和纸质投递等报名情况,对照要求逐条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用人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等环节考核。考核题目严格保密、考核程序公开透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并在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对不符合条件及达不到录用条件人员均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告之。海外人才招聘严格按照学校进人流程操作,考核结果公开。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公开。学校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学校办公系统公开发布。学校推荐至人社厅、教育厅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的资格审查与评审结果均在校园办公系统“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

职称工作公开。在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政策执行。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和人事处网站发布政策规定、工作信息、申报评审条件等;在评审、遴选过程中,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审核程序、推荐结果等每一个环节均及时在校园办系统公布,让教职工了解、参与监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于职称工作的全过程。

教职工争议解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文件精神,教职工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依照规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依照规定提出申诉、再申诉。上述规定一并在人事处网站“政策查询”中予以公开。在处理教职工申诉中,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细则》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长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15-2016学年度,南通大学收到通过电子邮箱发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一份,已经予以答复,申请者表示满意。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信息以及按照学校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学校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例如,根据校工会整理梳理的学校三届二次教代会(2016年3月召开)代表提出的28意见中,没有涉及指出有关具体工作的信息公开(含决策过程公开)不足。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来说,我校能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达到良好效果。

主要经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长办公室,由专人办理具体事务,直接对接相关部门“清单”事项承办人;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照“清单”,事先提醒职能部门按规定公开信息,事后进行检查;三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综合运用学校新闻网、职能部门网站、办公系统、校报、微博、微信等途径,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管理服务信息。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一是依然存在少数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需要提醒督促才进行公开。对此,将进一步加强加强日常工作交流,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和备忘录;二是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检查频率和检查方式,适当拓展工作范围;三是对学校重要改革政策措施、重要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附件:南通大学2015-2016学年度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网址链接


南通大学校长办公室2016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