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7-2018学年度)

发布时间:
2017-10-04

本年度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南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根据南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南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本报告由南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ntu.edu.cn)对社会发布。

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7-2018学年,南通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主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大力提升了学校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有效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进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不断强化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不断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二)丰富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量。严格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结合学校具体情况,不断丰富网站内容,为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提供便利。同时,坚持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OA)公开每周重要工作安排以及学校各类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干部任免、评优评先等信息,着重加强学校重大事项和决策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推进学校管理服务工作公开透明。

)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在加强网站、报刊等常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对外信息发布体系日趋完善。强化民主渠道建设,加强教代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信息发布工作。设立校长信箱,实施“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为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渠道保障。

(四)规范审核流程,严格保密审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单位(部门)按照保密法等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不公开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清单”事项情况

学校设有“信息公开网”,在学校网站首页设有点击入口,主要发布学校重要新闻信息和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校园网办公系统设置“校内通知”、“每周安排”、“学校发文”、“部门发文”等栏目,2017-2018学年度共发布通知公告1425条,学校发文239个,部门发文63个,各类评选表彰、职务任免等公示信息350条。相关公开信息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及时全面地公开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统计公报、年度计划、重要统计数据、学科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信息,并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

2.招生考试信息。主要包括各类别招生简章,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与测试结果及录取结果公示,高考录取信息查询渠道,高考分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最高分,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和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名单从网上撤下),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主要包括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受捐赠财产情况,基建、后勤、设备等招投标信息,2017年部门决算报告,2018年部门预算报告,收费信息及投诉方式等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主要包括校领导因公出国(境)情况(公示期满后,公示名单从网上撤下),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学校干部聘用名单,人事招聘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相关招聘信息从网站撤下),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主要包括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全校教授总数的比例、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与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主要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学生评优办法,学生违纪处分申诉规定,学籍处理申诉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处理申诉规定等信息。

7.学风建设信息。主要包括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名单,学术规范制度,学生和教师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信息。

8.学位、学科信息。主要包括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自行审核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工作方案,自行审核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方案,拟新增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申报及论证材料(适时公开)等信息。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主要包括合作院校名单,部分合作项目简介,留学生学籍、居留及签证管理、公寓管理等制度等信息。

10.其信息。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网址链接见附件。

(二)其信息公开

设置在校园网主页的“校长信箱”在2017-2018学年度共接收并处理有效来信198封,内容涉及本科生事务、研究生事务、学科科研、人事师资、外事交流、后勤保障等方面。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所有来信的处理,对于需要答复的信件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进行答复,重要来信及时摘报学校领导。 “校长信箱”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直接了解与沟通学校的渠道,解决了一些师生及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

(三)公开的重点

1.招生公开

学校按照不同招生层次将招生信息发布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ntu.edu.cn)、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ntu.edu.cn)、南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ntu.edu.cn)和南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sie.ntu.edu.cn)。在各招生层次中,本科生招生范围最广、招生人数最多、社会关注度也最高。2018年我校共有85个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6631人。

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校认真研究制订了《南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拟定并发布了《南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南通大学2018年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简章》《南通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方案》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严格执行《南通大学招生监察实施意见》《南通大学网上录取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我校招生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使招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招办还细化了网上录取实施办法,加强招生录取的领导监督,组建了由主管校领导挂帅、纪委全程参与的招生录取团队,突出业务规范,注重团队合作,严格廉洁自律。

总体而言,我校招生工作中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各类招生录取信息第一时间在校园网公布。同时,通过招办咨询电话提供考生个人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解答考生疑问等。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实行全面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考生和新闻媒体监督,圆满完成各项招生任务。

2.财务公开

我校财务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南通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tdcw.ntu.edu.cn)。学校财务处积极探索与创新财务服务新方法、新举措、新技术,适时更新财务处网页及财务管理查询平台内容,建立财务服务微信群、财务QQ群,推送财务公众号,发布财务政策、财务信息和财务工作动态,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根据工作需要,还建立了不同服务对象的手机短信平台、学院财务联络人团队,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信息沟通与交流。

为大力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我校修订出台《南通大学经费开支管理暂行规定》《南通大学资金存放管理暂行规定》《财务处资金存放管理暂行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校园网办公系统“学校发文”和财务处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基建、设备采购在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tb.ntu.edu.cn)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学生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校园网和公示栏同时公示;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在校园网上以公示的方法予以公开;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按《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实行公开;学校财务处将政策法规等在网上予以公布,方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和掌握财务政策及相关信息,自觉执行财务制度,从而严肃财经纪律。

3.人事公开

人员招聘工作公开。学校制定有《南通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南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每次招聘均通过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博士人才招聘公告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招平台发布,硕士人才招聘公告通过学校官网中人才招聘栏目发布,公告内容均包含招聘岗位及数量、报名时间及方式、考核方式及程序等;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学校人才引进流程,及时公开考核结果。特聘教授等柔性引进人才工作任务则在用人部门的网站进行公布。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公开。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在校园网办公系统“学校发文”栏目中公开发布。同时,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各种工作通知及进程安排在校园网办公系统“校内通知”栏目中予以公开发布;学校层面评审的各类岗位人选的资格审查及评审结果、学校推荐的各类岗位人选的资格审查与评审结果均在校园网办公系统“校内通知”栏目中予以公示;学校各二级单位层面所完成的岗位聘用工作,包括聘任办法及聘任结果均须在二级单位进行公示。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严格按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文件政策执行。学校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及相关规定,均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和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和熟悉相关政策与程序,并接受全校教职工和相关专业专家的监督;在评审、遴选过程中,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审核程序、推荐结果等每一个环节均及时在校园网办系统公布,让教职工了解、参与监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于职称评审工作的全过程。

教职工争议解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文件精神,教职工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存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本规定提出申诉、再申诉。该规定在人事处网站“政策查询”中予以公开。在处理教职工申诉时,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细则》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长办公室,并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及联系方式。2017-2018学年度,我校未收到通过电话、书信或邮箱等形式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信息以及按照学校规定禁止公开的其它信息,学校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教代会、学代会、校长信箱、依申请公开信箱等渠道,收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普遍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我校能及时公开公布各类规章制度、通知、公示和职务任等内容,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达到良好效果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精细化程度与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与各类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丰富。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和《清单》,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积极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能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校各类信息。

  


通大〔2018〕42号附件南通大学信息公开网址链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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