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6-2017学年度)

发布时间:
2016-10-04

本年度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南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根据南通大学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南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本报告由南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ntu.edu.cn)对社会发布。

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6-2017学年,我校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通过加强政策制定过程公开、加强重点工作进展公开和加强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公开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办学治校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积极回应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关切,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一)落实《清单》公开事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查

一是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梳理细化并明确清单50条事项中的牵头落实单位。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学校各相关单位根据《清单》进行查缺补漏,及时提交需要对外公开或需要更新的内容,切实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如实公开;二是要求各二级单位按照教育部和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总结本单位学年度信息公开情况。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评议、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三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依照《清单》对学校信息公开网各栏目、各单位主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检查结果。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网络建设,及时完善更新各子栏目的内容,及时发布学校就业质量、本科生质量报告,学校财务预算、决算,学校各类招生简章及就业率情况通报,方便公众查找重点公开信息;二是扩大校园网的信息公开范围。坚持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OA)公开校领导每周重要工作安排以及学校各类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加大对学校重大事项和决策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学校管理工作公开透明;三是多途径及时公开信息。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党政联席会、党委扩大会议、学校中层干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教师与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四是有效利用新媒介,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和关注度。继续在校园网主页设置南通大学官方微博、微信链接图标,提高官方媒体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南通大学招生办”、“通大就创协”、“平安通大”等各类微信公众号作用,及时公开师生员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在南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建立起由机关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和院系信息工作联络员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形成了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同时,还由校长办公室牵头建立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交流QQ群”,较为便捷地与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进行业务交流,及时传达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指导各二级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及良性互动。

(四)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坚决杜绝因扩大保密范围而损害公众知情权事件及泄密事件等的发生。按照“学院、部门初审——主管职能部门复审——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分管校领导签发——公开”的程序进行信息公开,特殊情况需通过校保密委员会审查的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学校保密委员会负责对全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清单事项情况

学校设有“信息公开网”,在学校网站首页设有点击入口,主要发布学校重要新闻信息和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校园网办公系统设置“校内通知”、“每周安排”、“学校发文”、“部门发文”等栏目,2016-2017学年度共发布通知公告1263条,学校发文229个,部门发文69个,各类评选表彰、职务任免等公示信息106条。相关公开信息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办学基本数据,校领导分工,学校章程及教学、科研、人事等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2017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

2.招生考试信息。主要包括各类别招生简章,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与测试结果及录取结果公示,高考录取信息查询渠道,高考分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最高分,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和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名单从网上撤下),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主要包括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受捐赠财产情况,基建、后勤、设备等招投标信息,2016年部门决算报告,2017年部门预算报告,收费信息及投诉方式等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主要包括校领导因公出国(境)情况(公示期满后,公示名单从网上撤下),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学校干部聘用名单,人事招聘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相关招聘信息从网站撤下),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主要包括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全校教授总数的比例、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与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主要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学生评优办法,学生违纪处分申诉规定,学籍处理申诉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处理申诉规定等信息。

7.学风建设信息。主要包括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名单,学术规范制度,学生和教师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信息。

8.学位、学科信息。主要包括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自行审核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工作方案,自行审核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方案,拟新增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申报及论证材料(适时公开)等信息。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主要包括合作院校名单,部分合作项目简介,留学生学籍、居留及签证管理、公寓管理等制度等信息。

10.其它信息。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网址链接见附件。

(二)其它信息公开

设置在校园网主页的“校长信箱”在2016-2017学年度共接收并处理有效来信151封,内容涉及本科生事务、研究生事务、学科科研、人事师资、外事交流、后勤保障等方面。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所有来信的处理,对于需要答复的信件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进行答复,重要来信及时摘报学校领导。“校长信箱”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直接了解与沟通学校的渠道,解决了一些师生及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

(三)公开的重点

1.招生公开

我校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坚持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类型公开、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进而做到招生信息的全面公开。

学校按照不同招生层次将招生信息发布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ntu.edu.cn)、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ntu.edu.cn)、南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ntu.edu.cn)和南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sie.ntu.edu.cn)。在各招生层次中,本科生招生范围最广、招生人数最多、社会关注度也最高。2017年我校共有100个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6574人。

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校认真研究制订了《南通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拟定并发布了《南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南通大学2017年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简章》、《南通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方案》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严格执行《南通大学招生监察实施意见》、《南通大学网上录取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我校招生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使招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招办还细化了网上录取实施办法,加强招生录取的领导监督,组建了由主管校领导挂帅、纪委全程参与的招生录取团队,突出业务规范,注重团队合作,严格廉洁自律。

总体而言,我校招生工作中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各类招生录取信息第一时间在校园网公布。同时,通过招办咨询电话提供考生个人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解答考生疑问等。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实行全面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考生和新闻媒体监督,圆满完成各项招生任务。

2.财务公开

我校财务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南通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tdcw.ntu.edu.cn)。学校财务处积极探索与创新财务服务新方法、新举措、新技术,适时更新财务处网页及财务管理查询平台内容,建立财务服务微信群、QQ群宣传财务政策、发布财务信息动态,强化财务宣传意识,加强财务政策对外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学校财务工作动态。根据工作需要,还建立了不同服务对象的手机短信平台,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信息沟通与交流。

为大力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我校修订出台《南通大学财务管理办法》、《南通大学经费开支管理暂行规定》、《南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校园网办公系统“学校发文”和财务处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基建、设备采购在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tb.ntu.edu.cn)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学生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校园网上和公示栏同时公示;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在校园网上以公示的方法予以公开;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按《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实行公开;学校财务处将政策法规等在网上予以公布,并印发各类宣传小册子,以方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和掌握财务政策及相关信息,自觉执行财务制度,从而严肃财经纪律。

3.人事公开

人员招聘工作公开。学校制定有《南通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南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每次招聘均制定《南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招考时间、招聘方式、考核程序、拟录用人员名单,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操作流程。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简章和方案均报江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通过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网站及南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对不符合条件及达不到录用条件的人员均以邮件的形式告之。海外人才招聘严格按照学校人才引进流程,考核程序严格,考核结果公开。特聘教授等柔性引进人才工作任务则在用人部门的网站进行公布。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公开。学校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南通大学关于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的通知》、《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在校园网办公系统“学校发文”栏目中予以公开发布。同时,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各种工作通知及进程安排在校园网办公系统“校内通知”栏目中予以公开发布;学校层面评审的各类岗位人选的资格审查及评审结果、学校推荐的各类岗位人选的资格审查与评审结果均在校园网办公系统“校内通知”栏目中予以公示;学校各二级单位层面所完成的岗位聘用工作,包括聘任办法及聘任结果均须在二级单位进行公示。

职称评审工作公开。我校在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中,严格按照教育厅及其他相关厅的文件政策执行。及时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和人事处网站发布政策规定、工作信息、申报评审条件等,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和熟悉相关政策与程序,并接受全校教职工和相关专业专家的监督;在评审、遴选过程中,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审核程序、推荐结果等每一个环节均及时在校园网办系统公布,让教职工了解、参与监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于职称评审工作的全过程。

教职工争议解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文件精神,教职工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依照本规定提出申诉、再申诉。该规定在人事处网站“政策查询”中予以公开。在处理教职工申诉时,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细则》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长办公室,并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及联系方式。2016-2017学年度,我校未收到通过电话、书信或邮箱等形式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信息以及按照学校规定禁止公开的其它信息,学校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目前,没有来信或来函指出我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含决策过程公开)存在不足。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来说,我校能及时公开公布各类规章制度、通知和公示文件等内容,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达到良好效果。

1.主要经验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校长办公室,由专人办理具体事务,直接对接“清单”所涉及事项的承办人;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照“清单”,检查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没有公开的,督促及时公开;三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形式及载体。通过校园网、二级单位网站、校报、党委信箱、校长信箱、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管理服务信息,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2.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极个别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高,需督促提醒才办理。已公开的一些信息中,极少数的内容要素不够完备、办事流程仍不够详细。对学校最新出台的一些重要改革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的宣传与解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校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交流,增强主动公开意识,通过新闻网、校报等媒体进一步加大对重要改革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及热点信息的解读与公开,努力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南通大学汇总表).xls



南通大学校长办公室2017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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